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15〕25號)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6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我院在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組織實施單招考試(含面試)命題、制卷、組考、試卷評閱、成績登統、成績報送等考務工作。
(一)成立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由院長擔任組長,由副院長和紀檢書記擔任副組長,負責全面領導、部署和實施單招各項工作。
(二)辦公室及各小組工作職責
我院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單獨招生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辦公室同時負責本校單招的考務組織工作。辦公室下設協調組、考務組、命題組、閱卷登統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財務組和安全保衛組,由學院相關人員或聘請專家(包括行業企業專家)組成。
1. 協調組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各工作小組,共同組織完成單招工作。
2.考務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場的編排和落實;負責考務用品的準備;負責確定監考人員及監考人員的培訓;負責文化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安排組織的工作。
3.命題組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考試試題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試題的命制;負責制定科學合理的答卷評判標準。
4. 閱卷登統組
主要職責:負責閱卷;負責考試成績的錄入、統計和報送。
5.紀檢監察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期間的物資、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負責車輛調度。
7.財務組
負責匯總考生繳費數據;負責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
8.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轉遞、保管安全;負責考試期間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保障。
(一)參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類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三)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016年單招計劃共1800人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
代碼
|
招生
計劃
|
是否
聯考
|
聯考
專業類
|
備注
|
1
|
金融管理
|
630201
|
5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2
|
財務管理
|
630301
|
16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3
|
會計
|
630302
|
16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4
|
統計與會計核算
|
630402
|
5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5
|
國際貿易實務
|
630501
|
5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6
|
國際商務
|
630503
|
5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7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630506
|
5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8
|
物流管理(涉外方向)
|
630903
|
5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9
|
工商企業管理
|
630601
|
6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10
|
市場營銷
|
630701
|
6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
11
|
電子商務
|
630801
|
60
|
是
|
財經商貿大類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12
|
旅游管理
|
640101
|
100
|
是
|
旅游大類
|
|
13
|
酒店管理(涉外方向)
|
640105
|
100
|
是
|
旅游大類
|
|
14
|
旅行社經營管理
|
640103
|
50
|
是
|
旅游大類
|
|
15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640301
|
50
|
是
|
旅游大類
|
|
16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560610
|
40
|
是
|
裝備制造大類
|
|
17
|
學前教育
|
670102K
|
200
|
是
|
學前教育
|
|
18
|
影視動畫
|
660209
|
30
|
否
|
||
19
|
播音與主持
|
660202
|
30
|
否
|
||
20
|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
|
660203
|
30
|
否
|
||
21
|
語文教育
|
670104K
|
30
|
否
|
||
22
|
數學教育
|
670105K
|
30
|
否
|
||
23
|
英語教育
|
670106K
|
30
|
否
|
||
24
|
現代教育技術
|
670120K
|
30
|
否
|
||
25
|
旅游英語
|
670204
|
30
|
否
|
||
26
|
旅游日語
|
670207
|
30
|
否
|
||
27
|
商務日語
|
670205
|
30
|
否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
28
|
應用阿拉伯語
|
670215
|
30
|
否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
29
|
應用韓語(商務方向)
|
670208
|
30
|
否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
30
|
應用俄語(翻譯方向)
|
670209
|
30
|
否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
31
|
應用德語
|
670211
|
30
|
否
|
培養跨境電商專業人才
|
|
32
|
應用英語
|
670203
|
40
|
否
|
(一)填報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10時至3月14日10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報考方式: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填報。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單招規定和院校單招簡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
(三)繳費金額:繳費金額150元/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資格。
(四)繳費方式:
報名成功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10時至3月25日10時可登陸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的網站“2016年單招”專欄進行繳費。
(五)準考證的發放
完成繳費考生于4月1日—6日可登陸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網站“2016年單招”專欄打印準考證。
(一)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我院聘請專家組命題,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命題依據:文化知識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我院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職業素質等要求命題。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聯考單招:詳見牽頭院校實施方案
單考單招:
考試時間
|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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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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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考試
|
|
下午(14:30-17:00)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2.考試地點
聯考單招:
(1)文化考試:詳見牽頭院校實施方案,考場見準考證。
(2)職業適應性測試:詳見牽頭院校實施方案,考場見準考證。
單考單招:
(1)文化考試: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考場見準考證。
(2)職業適應性測試: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考場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文化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1)文化考試
①中職(中專、技校)考生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張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命題內容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考試時間150分鐘。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試可以免試,成績采用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別對應的分值。
對應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學考成績等級證書由考生提供,學院單招辦公室上報省中考中心審核,以省中考中心審定結果為準。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認同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需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計入總分。
免試條件: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直接錄取。免試入學考生優先錄取,招生計劃不單列。
免試成績折算辦法:文化考試計36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計390分。
單招考試中申請免試的考生,須符合教育廳有關規定,只能申請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單招院校,有免試意向的考生須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關證件向我院提出申請,經我院批準后將免試名單在我院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然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同時將其免試條件轉換成相應分數,錄取備案時報省教育考試院。
(2)職業技能考試
對口類考生使用對口專業技能成績,可不參加職業技能考試。
普通高中生和跨專業類報考的對口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考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適應能力、專業技能和道德修養等方面。
(三)評卷
1.評卷組成員:由我院選拔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專業教師組成評卷組,實行責任制,采取封閉式流水評卷方式。
2.評卷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實施全程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考生可于4月11日登錄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官方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請在3日內向我院招生辦提出申請。
(一)錄取原則
1.聯考單招錄取規則:聯考單招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
2.單考單招錄取規則:
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時,則進行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直至錄取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當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錄取時,則進行退檔處理。
3.同分考生處理:總分成績相同考生我院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單科成績進行排序分配專業。
4.缺考處理:缺考考生我院默認為自動放棄錄取。
5.二志愿錄取辦法:聯考單招和單考單招的二志愿采用公布缺額、征集志愿的方式。如果我院一志愿錄取未滿有缺額則參加二志愿征集,我院需認同其他院校成績,并在征集計劃中注明。
(二)時間安排
4月11日,利用本校網站為考生查詢本人成績提供服務;對于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向學院申請復核,學校在4月14日前給予答復。
4月17日,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要求通過“高職單招信息管理系統”下載一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
4月18日至20日,一志愿擬錄取;
4月20日,調整專業計劃并上傳擬錄取考生名單;
4月21日至22日,下載、確認,調整專業計劃并上載確認結果;
4月22日至23日,一志愿網上錄審備案;
4月23日,編制征集計劃;
4月23日至24日,進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載二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進行擬錄取;
4月27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試院進行二志愿錄取備案。領取新生錄取名冊,同時面報密封后的成績光盤、違規處理情況材料(加蓋本校公章),實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院校還需攜帶免試錄取庫和錄取名單(加蓋本校公章)。
5月9日,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畢業生待遇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統一注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
2. 學生學業期滿、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具印、國家教育部學信網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評卷
評卷人員不得將答卷、評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工作場所,評卷情況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評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地 址: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戴河大街6號。
郵政編碼:06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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